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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增值税政策汇总
[ 时间:2022-05-07 阅读:578次 ]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诸多税收政策。小拓给大家整理了增值税税收新政策要点,方便您查询使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政策要点: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15万元(季度为申报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

  ★确定是否可享受免税的合计销售额为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政策要点: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研发制造相关优惠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政策要点:

  ★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政策要点:

  ★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问题;

  ★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政策要点: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三、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政策要点: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政策要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政策要点:

  ★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根据类别分别按照100%、50%比例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政策要点: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和国际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因从事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相关的工作,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指定清单内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对应的增值税额,可申请退还(即冬奥会退税);

  ★冬奥会退税的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政策要点:

  ★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免征增值税;

  ★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五、申报及征管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政策要点: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21】51号)

  政策要点:

  ★对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