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深圳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保险有限公司营销员石某某存在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石某某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了5个子女信息,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此外,纳税人还存在虚假填报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税务机关对石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石某某主动认错,对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进行了修正后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案例2:夫妻双方重复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河南平顶山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张某某与梁某某填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信息完全相同且扣除比例均为100%,存在错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张某某与梁某某系夫妻关系,在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重复填报导致错误享受了2019、2021、2022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经辅导后,上述两名纳税人主动修改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3:集中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山西迎泽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银行纳税人王某某存在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王某某在父母均未满60周岁的情况下,以祖父母信息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单位有5名纳税人存在类似情况,均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税务部门迅速约谈了该银行财务人员,并向上述纳税人进行了政策辅导。经辅导后,上述纳税人认识到错误,如实修正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